究竟什么是品牌?“现在营销学之父”美国学者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认为:“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其目的是识别某个营销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劳务区别开来。”品牌的本质,应该是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基于对市场消费需求和社会整体利益的认识与把握,形成内在的社会价值观念,明确的市场形象定位,通过鲜明而独特的符号与名称等形式的外化,通过规范而有效的营销整合,传达这一观念,强化社会认同。我们认为,这里所谓的“品牌”,绝不再是单指狭义的某个“产品的牌子”,而是特指广泛和整体意义上的,通过策略性、系统化的市场创意和借助于物质态的、视像化的艺术表现来满足现代生活中的人们审美性、精神化需求的各种艺术设计活动所创造价值的总和。因此,广州品牌设计就是打造适应市场即消费者物质和精神双重需求的有价值的品牌,使其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在市场竞争的销售环节中形成被优先选择的优势,从而实现企业的较大盈利和发展。
摘自《CIS品牌策划与设计》图片来自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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